第1327章 万夫莫敌

“将军,我们还是赶紧向牛将军汇报吧。”

杨再兴身边一名副官说道。

杨再兴没有急于答复,而是思索了一会儿,才道:“现在敌军离太平寨还有多远?”

那哨探回禀道:“因为敌军都是步兵,故此最早也得在明日中午才到达太平寨。”

杨再兴又看了眼地图,询问道:“我们现在离太平寨还有多远?”

罗峰看了天色,道:“如果我们现在全速行军的话,在明日拂晓应该能到达太平寨。”说着他自己有些犯迷糊了,于是又问道:“将军为何有此一问?”

杨再兴道:“主动出击,赶在敌人到达太平寨前,先击退敌人。”

“啊?”

罗峰和一干将士都大惊失色。

“将军,你——你不会是打算就咱们这点人马去阻击敌人吧?”

杨再兴嗯了一声。

完了,完了,跟着这么一位年轻的将军出来,我命休矣啊!罗峰听罢,心中是叫苦不迭,关键还是杨再兴年纪太小了,还不到二十岁,幸亏他够高,有两米多高,否则能否服众都还真是一个未知数。

“杨——杨将军,我——我们才五百人,对方可是有三千,而且肯定还是精锐,就凭咱们这点人马,贸然出击,这不是去送死的么。”

罗峰心下惴惴,说话时候,舌头都在打结。

说的稍微难听一点,他们不过就是一支巡逻军,除了有匹马以外,没有任何东西,连粮食都只有一两天的,可谓是要啥没啥,你用一支巡逻军去跟一支正规军打,这不是送死又是什么?

“不是。”

杨再兴简单的回了一句。

罗峰下意识的问道:“不是什么?”

杨再兴道:“不是送死。”

“呃……”

罗峰等人听得是一阵冷汗。

杨再兴道:“我这一战我们必胜无疑。”

你这是何来的自信啊!

罗峰等人都诧异的望着杨再兴。

杨再兴自信的笑道:“从敌人的动机来看,他们应该已经得知了我军的动向,若没有把握,他们如何敢出来,他们就是算准我军达到思明州的时辰,估计应该能早我们主力到达,故此才会选择主动出击,先夺我太平寨,以求迟缓我军的进军。”

众人纷纷点头。

杨再兴又道:“我们虽然人少,但也因此我比他们快多了,而且我们都是骑兵,如果我们此时全速行军,一定能够赶到他们的前面,可是若去回禀牛将军,再等牛将军的命令,肯定会贻误战机,而且牛将军除了派我军前去迎敌,也没有办法阻止敌人,大军是无论如何都无法赶在敌人的前面到达太平寨的,要是让敌人夺去了太平寨,那对我们非常不利。”

罗峰道:“可是杨将军,这么做是不是太冒险了,我们这点人就算赶到了,也无法打赢对方。”

“话可不能这么说,谁说人少就一定会输,枢密使就曾说过,狭路相逢勇者胜,当初金国在少我军数倍兵力,兀自敢大军南下,还险些攻破开封,由此可见,这兵力的多少并非胜利的关键。”

杨再兴说着突然一勒缰绳,调转过来,面对士兵,朗声道:“弟兄们,我们自己都无法想到,我们这五百人敢主动出击,去找一支六倍与我们的军队决战,那么敌人就更加无法想到的,我想当我们出现在敌人的面前时,一定会让他们大吃一惊的,兵法有云,出其不意,攻其不备,休瞧他们人多,不过只是一群乌合之众,而我们是大宋最精锐的军队神机营,我们胯下坐着的是我大宋最优良的战马,此战我们必胜无疑,各位弟兄可愿随我前去给敌人迎头痛击。”

“喏——!”

五百神机营的弟兄同时高举长枪。

“好!全速前进。”

杨再兴拔除长剑,往马下一挥,听得啪的一声,只见两个原本挂在马身上的粮袋掉落下来,他又长枪一挑,粮袋飞到路边,他哈哈一笑,道:“牛将军见路边还有粮食捡,一定会非常高兴。”

“哈哈!”

众人一阵大笑,纷纷取下自己的粮食扔在路边,只留下半日口粮,既然要全速行军,那必须得减轻重量。

杨再兴横刀立马,长枪敲打一下马屁股,一马当先,疾奔出去。

后面的五百健儿知道马上就要打响这第一仗,精神大振,纷纷抢马飞出,紧随杨再兴其后,往前飞驰。

罗峰有些迷茫了,明明就是五百人打三千,可是给他的感觉好像是三千打五百,但是他也被杨再兴他们给感染了,忙催马赶上。

杨再兴领着五百人,披星戴月,连夜穿过思明州,在五更时分赶到了太平寨,见一切都还好,知道敌人还未赶到,心中窃喜,便不顾其它,沿路急奔。

不知不觉中,东边那天露出一抹白色。

已经是拂晓之际。

经过夜里露水的洗刷,那黑黑的盔甲已经变的闪闪发亮,在这黑白交替之际,这五百身着黑甲的勇士,就宛如撕破黑夜的死神。

水雾弥漫中,杨再兴远远望见远处迎来一片黑影,全部是由步兵此组成的,只有两翼有少量的骑兵,心想,想来他们也是连夜行军,此时正乃疲困之际,若立刻进攻,必能一击即溃。

因为这里乃是两国边界,而且又是主通道,平日里过往的商人穿行,故此道路非常开阔,利于骑兵冲锋。

罗峰追上前,忙道:“将军不可大意,敌军的标枪兵不容小觑。”

这标枪兵乃是广源州的一个特色兵种,而且还是侬智高遗留下来的,就是命人手持大盾挡在前面列阵,后面的士兵投掷标枪击杀敌人,曾几何时杀的宋军是节节败退,后来为狄青所破。

杨再兴此时已经血液沸腾,漆黑的眸子流出了浓烈的杀气,大喊道:“弓弩手。”

一百弓弩手齐声应道,马上功夫娴熟的他们已经箭在弦上。

杨再兴没有多言,催马飞驰向前。

转眼将近。

只见敌人几名将军已经吩咐士兵列阵迎敌,虽然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在这里会遇到敌人,但见对方全是骑兵,知道跑是不可能的,只能被迫一战。

但见前面全部都是藤盾兵,掩护后面的枪兵。

杨再兴见了,嘴角微微露出一抹不屑的笑意。

嗖嗖嗖嗖!

待进入冲锋弩的射中内时,只见一阵齐射,漫天箭矢飞向敌人的阵中。

这标枪的威力虽甚,但完全是依靠臂力投掷,射程比较短,这就是他们面对弓箭手的劣势,故此才在阵中安排盾牌兵保护短枪兵。

不得不说,这一支敌军的战斗素养还是非常不错的,面对满天箭矢,丝毫不乱,盾牌微微上扬。

听得当当当当的声音。

十有其九被挡去,敌军将领大喜,他知道每一轮齐射中间都有要间隔一段时间,就凭杨再兴他们的冲锋速度,根本不可能再释放第二轮齐射。

而此时杨再兴他们进入了短枪兵的射程内,正当他准备命令士兵投掷短枪时,忽听阵中响起砰砰砰的声音,还未等他们反应过来,阵阵白烟拔地而起,在阵中弥漫开来。

咳咳咳。

石灰粉?

太卑鄙了,江湖邪术竟然用到这战场上面来了。

交趾在心里是破口大骂宋军无耻。

前面一切都防守的如此完美,眼看敌人已经是砧板上的肉了,哪知这箭矢还能冒烟,交趾士兵感到措手不及,而因此错过了最佳的进攻时机。

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,杨再兴一马当先,已经冲到敌军面前,他不是统帅,也习惯了冲在最前面,但是往往跟杨再兴去打仗,不管战局多么的不利,士气一定不会低落。

如果李奇是靠他那无与伦比的口才去鼓舞士兵,那么杨再兴只要长枪一舞,胜过千万激励之言。

嘶——!

伴随着一声嘶鸣,白烟之中,恍惚见到一匹白马一跃而起,从前面的盾牌兵跃过去,马上坐着的黑将军手拿巨型长枪,大喝一声,声如雷鸣,枪如闪电一般在空中留下一道炫目光芒。

“啊——!”

但见敌方一位将军惨叫一声,啪的一声,胸前藤甲迸裂,鲜血飚射出来,染红了这黑将军的半边盔甲。

杨再兴一闻到这血腥味,就跟打了鸡血似的,回马长枪一扫。

区区藤盾怎能抵挡住天生神力的杨再兴。

只见四名藤盾兵,盾破人亡,飞了出去。

“啊——!”

又有一名敌将举刀杀将过来。

杨再兴侧目一瞥,面色冷如魔,长枪负于背后,纵马迎上,刀落下的瞬间,侧身避开,长臂一展,拦腰将对方抱住,长啸一声,单臂将其挥出。

这敌将可也是身材魁梧,至少也有一百六十斤,然而在杨再兴手中,就如同一只受伤的小乳猪,随手抛了出去。

扑哧扑哧!

只见几支原本射向杨再兴的短枪,没入了那敌将的身体。

几乎就是在一瞬间,杨再兴就连斩对方两名主将,黑甲白马立于敌军了阵中,在着宽阔的道路当中,却有万夫莫敌之势。

那五百健儿见到主将这么生猛,士气大振,摇旗呐喊间,已经追赶上来。

砰砰砰!

只见杨再兴方圆十米内瞬间被清空了,好像一股强大的冲击波将敌兵给击飞了。

这骑兵冲起来威力那是相当猛的,撞的那些交趾兵是七荤八素,五百名勇士,挥舞着长枪或大刀,纵横在敌人从中,不消片刻,已经击杀数百名敌军。

一时间尸横遍野,血流成河。

杨再兴长枪左右闪动,眼中只有敌人,一路向前杀去,犹如无人之境,即便赵子龙在此,恐也不过如此。

好在跟他来的五百名士兵几乎都是他的亲兵,深知他的性格,这杀起人来,就什么事都忘记了,一小队人紧紧护在其身旁。

怎么没人呢?

半个时辰过去了,杨再兴突然发现前面没人了,不禁一愣,心中好生失落,回头一看,发现敌人都在他后面。

原来这尊杀神竟然将一支三千的人马杀了一个通透,跟在他身边的士兵们纷纷都开始大口喘起气来,能活下来真是不容易啊。

杨再兴一个潇洒的转身,兴奋道:“诸位兄弟,且随我杀回去。”

他本是草寇出身,虽然在军中待了不少年,但是身上那种快意恩仇,始终无法尽除。

不是吧,好歹你也让我们喘口气啊!

那些士兵们累的都快哭了,但是没有办法,谁让他们遇到这么一位杀人狂魔了,只能打起精神来,跟着杨再兴再度杀入阵中。

“杀啊!”

交趾的士兵也没有注意到杨再兴一路杀出去了,特别是前面的士兵,听到这后面杀声又起,真是吓的胆都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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