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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二章 走钢丝(中之下)

“大郎,你帮陛下什么忙啊?”四儿兴奋的说。

若以前四儿不相信的,现在却相信了,咱这个小主人很有本事!

不过郑朗心情有些沉重,虽在帮忙,可会引起争议,一样是在走钢丝。他这种温润,或者说温吞安静的姓格,很不喜欢这种感觉。

为了友情,他还是出了手。

回到了书房,提起了笔,在纸上写道:

臣村首有岗也,下临溪渠,每烈夏之时,草木际天,臣喜于此仰望瀚空,历数繁星,或观月出东山,蹰踌青宇之间也。清思飘发,恍若趁羽而起,御飞龙云气,游于四海之外者。

这是起首一句,但非是品姓高洁之辈,勿写,人家会笑话的。不过不是说自己多放达,而是为了引出正文的。

一曰寐之,有白衣仙子驾鹤而来,吾起之仰首,曰,汝乃自藐姑射山来乎?

一问不但引出了正文,更是恣肆之极,充满了想像。

曰,然。

吾复曰,汝何之来也?

答曰,汝之常寐吾,之所以吾临此观之。

就是这一句,引起了很多的传闻,是后话。继续写下去。

吾曰,然吾不喜,七月之交,稻米始香,而酷曰无情,焦土龟裂哉,蝗之贪籍,竹叶殆尽,树木蔽零,旷野萧瑟,汝来时未来,未来时来也。

子嗔而,汝主乃是何主如也?

吾主仁爱朴质,纳谏如流,非汉文景不足以所称也。

何如?

非吾所悟也,汝自藐姑射山来,当知者,请诉于吾,以晓吾困乎!

汝等俗夫也,吾一念,尔等青发成雪丝是者,故老子曰,天地视万物若刍狗,汝何哉也痴?

这一句没有敢多写,怕麻烦,一掠而过。我一念之间,世间已经是万物沧桑,你从一个毛头小子变成了一个老头子,有这么多闲功夫管你们凡间的事吗?你们也太自作多情了吧?可以多写,必然会有争议,所以不敢写下去,仅一句转向了下面。

吾上一念间,开元三年是哉,乃盛世乎?

然。

奈何山东大蝗?

吾不能言。

彼时民以为焚香膜拜设祭蝗去也,然不能禁。姚崇乃奏遣御史督州县捕而瘗之,议者以为蝗多不可尽也,明皇亦疑之。崇曰,今蝗满山东,河南北之人流亡殆尽,岂可坐视食苗,曾不救乎?明皇乃从之,怀慎以为杀蝗太多,恐伤和气,崇曰,昔楚庄王吞蛭而愈疾,孙叔杀蛇而致福,奈何不忍于蝗而忍人之饥乎!岂使杀蝗有祸,崇请当之。乃蝗去也!

然。

汝枉读诸书者,长右、蛮蛮(二古兽,所至之处有洪灾)肆虐之季,禺疆(风神与瘟神)猖獗附伴也。而旱魅纵时,多有蝗虫鼓之也。千古使然!然西方几万里外有国名曰大食,其地居然极南之所,黄沙万里,寸草不生,飞鸟隐匿,赤山炎炎,热气蒸天。魅之更盛,蝗之愈众,而民安者,何故也?

吾不知也,请仙子赐。

曰,其民者,以蝗之为美食也,其肉也嫩,其味也鲜,若佐以饲之禽畜,尤胜于饲之于米粮哉。之于蝗虽众者,犹不足以为害哉。

仙子何如言!

汝又痴,大食立国几唐同载也,唐今何在?五代已更,大食仍立于西方哉!汝君若不敬正神,不敬于民,而敬于魅神者,敬于蝗者,吾为汝国恐也!

语罢瞬失。

吾亦醒,夜白风清,月渐西斜,落叶萧萧,清空余里,恍若余香犹存,然吾冷汗涔涔,茫然不觉也。

一气呵成将它写完,并没有立即送到京城,而是喊来了肖伯,对他说道:“肖伯,你去替我办两件事。”

“大郎,请吩咐。”

郑朗此时十六岁了,连老肖也渐渐将称呼从小郎改成了大郎。

“你在后面率人多盖一些鸡棚子,里面放上石灰,然后向乡里多收一些小鸡子过来饲养,价格贵一点问题不大。”

放石灰是简单的防止鸡瘟措施,收小鸡子,也不是谋利的,仅是做一个表率,否则他说,若有祸,朗请当之。请问你一个小举子,有什么资格当之?不能言,但我能行。

肖伯不知道他的用意,自家小主人要做,不管对不对,不就是花一些小钱嘛,现在的郑家也不是过去的郑家,每月收益就达到了一千缗钱以上,不用在意。

说道:“喏。”

可接下来郑朗一句话让他有些毛骨悚然了,郑朗说道:“你对乡亲们说,我将会收购蝗虫,凡将蝗虫捉来的,我会按二十文钱一斤的价格收购。”

“大郎,你要做什么?”肖伯吓住了。

“听我的话没有错。”

“不可啊,几个娘娘不同意。”

别说朝堂,就是家里也没有人会答应。

但郑朗想到了一条办法,将四儿喊来,说:“四儿,你回家去一趟,让你家人替我办一件事。”

“好啊。”

郑朗说完,四儿也犹豫不决了。

“你答应,我就让你替我生几个乖儿子,不答应,我就不让你生。”

这都是什么……但实际就是这样,思想观念很难转变。

“大郎,你为什么要这样做?”

“以后你就知道了。”

四儿不情不愿的回到娘家,四儿的娘家人也不乐意,可四儿很委屈的说若不答应,自家小郎以后不与自己同房。一家人无奈了,本来以后注定是小妾的位置,只有有了孩子后,在郑家才能有地位保障。为了自家女儿,只好受着。一边焚香祈祷神灵恕罪,一边盖小鸡棚子,然后放出风声收购蝗虫。

这玩意儿很小,一斤要称很多的。不过现在蝗虫多,捉一捉,一天捉一个三四斤的不成问题。换成了粮食,那就是近一斗粮了。一开始没有人敢捉,但有人因为家中贫困,逼得无奈,只好一边跪头烧香,一边到田间去捉。有人开了头,更多的人加入进去。

用这些蝗虫喂小鸡子,至于喂不了的,放在晒谷场上晒,好在天气干,没有什么雨,几天就晒成蝗虫干,然后用草包码起来储放。这些高蛋白质的食物,后来都被人当成了第一等佳肴了,况且小鸡子小鸭子,吃了后个头往上一个劲的窜,可是村中无数人开始指责四儿的家人。

这时候郑朗已经将这份奏折呈到了郑州。

举子也可以进奏的,可有许多手续,会过很长时间,才能递到东府。郑朗的奏折,高知州却不敢马虎,立即用快马送向京城。但悄悄看了一眼,看完了,心中念了一声阿弥陀佛,没敢再看下去,封上口。顺带着将郑朗让四儿的娘家收购蝗虫一事,写了奏折,一道呈到京城。咱不评价对与错,各位大佬,你们慢慢考虑去。

四儿娘家人受不了村中人的白眼,跑到了郑家,对郑朗将情况说了出来。郑朗道:“莫急。”

然后喊了村中的石匠过来,悄悄的将这篇奏折刻于石碑上,与四儿的大哥父亲将它抬到四儿的村子中,放晒谷场上一放,然后对围观的乡亲们说:“各位乡亲,这是我授意的,各位勿要非难。不久后它就会到达朝廷,若我说错了,朝廷必然反对,那我就停下来。若我说对了,朝廷必然支持,那么也请各位支持好不好?”

道理不用这样说,我这是在收购蝗虫,蝗虫越少,你们庄稼危害越小,但若这样说,反而说不通。所以让朝廷各位大佬来断定是非黑白。这时候郑朗出面,本身就给了村民们一种压力。

各种传闻太多了,并且都有鬼怪神灵之说。于是村民无奈接受这个事实,有的想,这是诸神之战,蝗神与文奎星之争,俺凡人们不插手就是。看看谁个厉害。

其实蝗灾在郑州危害还小一些,大不了粮食严重减产就是。但在京东路与江淮之间,此举若能通过,意义非常之大。何必与蝗虫争草吃,不如直接吃蝗虫就是。

这一举,不但减少了蝗灾所带来的危害,而且增加了一份食物的来源,是不是很好?

但这样想,那就错了。

还好,郑朗也没有这样想。抚平了四儿村庄百姓的反对声音,自家的反对声音来了。仅三天后,郑家庄就听闻了此事,几个娘娘将郑朗喊了过来,大娘惶恐不安的问:“四儿家是怎么回事?”

“大娘,是百姓要紧,还是蝗虫要紧?”郑朗没有直接回答,姚崇几百年已经替他回答了。

“那也是生灵。”

“大娘,听孩儿的话,佛家也讲斩妖除魔,本来旱情严重,蝗虫又雪上加霜,这比妖魔鬼怪更可恶。为什么要敬它们?”

说了半天,才将大娘安慰下去。不能算是安慰,是大娘说不过他,气得不说了,然后拉着二娘三娘四娘她们跑到寺庙里烧香还愿去了。但这份奏折就飞快到了京城。

几个大佬一看,不知如何是好。

大食大约的事,几个大佬都清楚,哪里的百姓喜欢吃蝗虫,皆没有听闻,不知有没有。可是姚崇杀蝗一事,全部知道。严格来说,这是郑家子第一封真正意义上的奏折,却更进了一步。至于那个与仙子对答的事,没有人当真。可是有些傻眼,不但杀蝗,还要吃蝗,人吃,吃完了还要让小鸡小鸭去吃。

并且讥讽了动辄用天灾[***]往主君施压的举措,没有一个大佬同意的。然而又辨解不得,应当来说,如今的皇帝似乎在向完美的方向发展,朝堂里的大臣多是清直之徒。若连同这样,上天也要惩罚,似乎也说不过去。

几个人商议了一下,又将它交给了赵祯。赵祯也有些迷糊,于是在早朝上将这份奏折抛了出来,大家商议。

刚说完,最反对谶讳的欧阳修再次坚定的站在郑朗这一边,说道:“郑举子所言,臣以为是。当时河南北与山东旱蝗二灾,犹甚于今。明皇先是祈祷上苍,然无济于事,姚崇力排众议杀蝗,大臣又竭力反对。于是明皇亲临城楼,命人捉来一只炸过的蝗虫当场吃下。臣以为,自从明皇吃完那只蝗虫时,开元盛世才真正到来,盛唐气象喷发而至。请陛下三思。”

他记姓力好,才气好,不但记住了姚元崇杀蝗一事,还记得了李隆基吃蝗一事,并且将此事居于开元盛世之功始。

说完了殷切的看着小皇帝,自己说得不算,郑家子说得不算,小皇帝说的才算。没有让他失望,开元盛世,非是两宋所有人君所敢想,那是文治武功达到了中国数千年来封建时代的巅峰时代。

小皇帝听得热血沸腾,说道:“来人,替朕捉一只蝗虫进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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