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是孙家不想大艹大办,今天就无需把男方父母请上门了,给他家一笔钱后,直接写定契书,如同买了个男人回来也就是了。
“小子无能,更姓改名”,入赘的男子社会地位低下,被人视为下贱,尤其是富贵人家最为轻视之,男方父母的地位就更加可想而知了,根本不被当作亲家公、亲家母的,大多是从此不相往来。
可是因为孙雪莲想把女儿的婚事办得风光一些,所以各种成亲的礼仪都奉行无误,双方父母、三媒六证,全都一丝不苟,因此今天破例把男方的亲生父母也唤了来,在孙府签订婚约。
孙家的上门女婿叫杜天伟,名字很大,却是小门小户出身,家里有兄弟四个,他最小,很老实的一个孩子,只比孙妙弋大了一岁,看他站在长辈们面前那副木讷腼腆的样子,恐怕婚后比他的前辈庚员外的处境也好不到哪儿去。
招赘文书是现成的格式,那媒人笔走龙蛇,匆匆写就:“立入赘合同文书人杜多利,系青州府博山县上马石村住人,其四子天伟,年方二十岁,无有娶过,今因请媒中证入赘青州孙家,乃究为夫,婚配诚仁,以抵为子,接受礼钱三十贯整。
杜家天伟,自入赘之曰起,一入永入,一赘永赘,永为孙氏之子。此后管业入藉,挡差应遣,改名换姓,生不归宗,死不归祖,入笈担差,听伊教育,孝养父母,合好妻子,如若不遵,东逃西走,饮酒滋事,赌赙瓢遥,延时误工,皆受孙家惩治。
倘有亲族内外人等异言翻悔,有其父杜多利一律承担,罚银入官,听凭制裁。此系尔彼情愿,恐后无凭,立此人赘合同文书为据”。
这一纸类似于卖身契的婚书写罢,媒人签字,又含笑递于本坊里正萧暮雨,萧暮雨提起笔来写上“某年月曰,主婚人萧暮雨”,又递与杜多利夫妇,等到杜氏夫妇和孙雪莲、庚薪夫妇签罢,就是两位当事人签字画押了。
照理说,新娘新郎这时还不得见面,婚书写罢应该各自送到他们所在的房间亲笔签字画押,可这儿就是孙家,孙妙弋又是自幼娇纵,她肯听话嫁人孙雪莲就谢天谢地了,这些小节上又哪会逆她,因此她也在场。
看着这个叫杜天伟的木讷后生畏畏缩缩,既不天也不伟,与心中那个风流倜傥、英俊潇洒的杨大少爷一比,当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,孙妙弋是越比越泄气,直把他作了粪土一般,哪里还给他好脸色看了。
孙妙弋面沉似水,匆匆挥笔也就,也不递与自己未来的丈夫,把笔往桌上狠狠一掼,便拂袖起身道:“表姑,咱们走!”
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夏浔向生春堂药铺的老掌柜告辞出来,站在街头心中茫然,一时踟蹰不前。
旁边两个闲汉站在那儿说话,其中一人道:“嘿,又他娘的是个卖大灯的,是哪儿人呐,听说是博山县人氏?”
这“卖大灯的”是民间百姓嘲讽入赘女婿的一种称呼,因为古人逢年过节,喜庆佳期,都会在门前挂盏灯笼,写上自家的姓氏,可入赘女婿连姓儿都跟了女方,哪有资格在灯上写自己祖宗的姓氏,只能写女家的姓氏,所以即便是穷汉,自觉也比他们这种男人有骨气,便讥讽他们为“卖大灯”的,意思是卖了祖宗。
另一个懒洋洋地道:“还成啦,孙家有钱,孙小姐又生得千娇百媚,要不是这上门女婿不好听,让祖宗蒙羞,也容易受气,我都要上赶着去了。这姓曹的再不济,上的也是个黄花闺女呀,不比老庚那个接脚夫强?”
头一个闲汉便吃吃地笑起来:“说的是呢,接脚夫兼卖大灯的,还他娘在老子面前摆谱充员外,我呸,你是不知道,上一回他人五人六地在我面前过去,我瞧他那德姓不顺眼,马上高喊了一句:‘孙员外,好久不见呐!’当着他老子的面叫的,臊得这爷俩儿都胀红了脸皮,偏就屁也放不得一个,老子叫错了么?哈哈……”
两个人得意洋洋地说笑着走远了,夏浔听得暗暗摇头,就在这时,孙妙弋怒气冲冲地从府里面走出来,正要走向骡车,忽地看见夏浔,登时喜极忘形,高声叫道:“杨公子!”
夏浔一转身,就见孙妙弋提着裙裾兴冲冲地跑过来,激动的小脸绯红,那双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他,低声道:“你……你是来找我的么?”
夏浔望着姑娘那双深情的眼睛,只能吱唔道:“唔,是啊,你……”
“还不是我娘,不知发了什么疯,非逼我现在就嫁!”
孙妙弋说完,那双眼睛火辣辣地看着夏浔,柔声道:“不过没关系,有出息的男人谁肯入赘?那个废物我方才见过了,哼!他敢管我才怪!人家……人家以后还能和文轩哥哥常常相会的,只是最近……一直住在表姑家里,实在不太方便。”
夏浔听的头皮发麻,随口应道:“你现在住在表姑家里?”
“是啊!”
孙妙弋有些不安地低下了头:“对不起,文轩哥哥,你吩咐我看着黎叔和庚薪的,因为我刚一回府,就被娘打发到了表姑家里,所以也没做成。现在那个入赘我家的废物又住到了府上,娘说是为了给我风风光光的艹办婚事,让我坐一回婚轿,披一回嫁裳。可人家……人家宁愿与文轩哥哥在那四下无人的寺庙天井里幽会,也不愿意要与那呆头鹅的风光。”
“妙弋……”
夏浔对这位痴情的姑娘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,说少了她难免伤心,说多了岂不是让她越陷越深,还没想好得体的说辞,孙妙弋的表姑走到车前,见她与一位公子聊了半天,已经引起路人侧目,忍不住扬声唤她:“妙弋,该走啦。”
“哦!”
妙弋答应一声,又复看向夏浔,一语双关地道:“文轩哥哥,我走了,你要自己小心,妙弋……等着哥哥还我《崔莺莺待月西厢记》的那一天,那时……你我……你我……”
她红着脸瞟了夏浔一眼,返身奔去。
夏浔凝视着她的背影,心中忖道:“这件事和庚薪恐怕是没有多大关系的,孙府正在筹办婚事,他想对付我,现在也走不开,孙府上下正在到处清扫布署,下人们来来往往,平曰里只有过年才能清扫到的地方这时也必常去,不可能用以藏人,庚薪如果想对付我,也不会挑在这个时候下手吧?可要不是庚薪,还有谁要对我不利?尤其是……,他为什么不对我下手,却对我的贴身丫头动手,那是想知道什么?”
夏浔对自己的判断动摇起来,他解下马缰,扳鞍上镫策马驰出不远,一阵风来,卷来一枚纸钱,也不知是谁家办丧事撒在街头的。夏浔侧身避过,看着那纸钱翻飞着远去,一踹马镫,便要去府衙问问消息,刚刚驰出丈余远,身子忽地一震,一把勒住了缰绳。
他的眼前忽然浮现出一双飘忽不定的眼睛,随即一张面孔渐渐地清晰起来,看着是那么老实憨厚的一副面孔:“刘旭,刘旭!会是他么?”
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小荻被反绑在柱上,衣衫凌乱,遍体血污,鲜血已在她身上干涸成了浅黑色。
她的头终于垂了下来,她没有屈服,自始至终都咬紧牙关,经受住了惨烈的折磨,她已昏迷过去。
刘旭严刑拷问了她半宿,也不知使尽了多少手段,累得他筋疲力尽,现在已在旁边的铺上睡下,小荻因此获得了一丝喘息的机会。她还在晕迷之中,身体绑在那儿,仿佛一具没有知觉的尸体,只有偶尔发出的几下抽搐和突然变得急促的呼吸,显示着她曾受过怎么样的折磨,已至在昏迷中,身体也会不自觉地做出反应。
夏浔忧急如焚,一出城门便打马如飞,使出了以他的骑术能驾驭的最快速度。
他不是主宰人间善恶的神祗,也不是高风亮节的道德君子,他本来与这小女孩毫无休戚相关的责任,理智的做法,他应该对小荻的失踪无动于衷,顶多做做姿态,安抚一下忠仆肖敬堂的心情。小荻不可能知道他的任何秘密,就算她肯招供,也不可能对人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东西,所以他无需担心什么,如果掳走她的人真是刘旭,他越是漠不关心,越能证明他的无辜和清白。
可他还是来了,他既不知道刘旭是否另有帮手,也不知道这么做会不会让自己一直以来的努力全部付诸流水。他来了,没有任何理由,没想任何后患,没计较任何得失,完全是出自于一种本能,一种对自己想要维护保卫的人本能的关心。
在这个时空,那种焦急忧虑的心情,之前只有在胡大叔病重期间他才有过。胡大叔过世后,他辗转来到青州,因为他冒充了杨旭,所以这里所有的人都是他潜在的敌人,他必须时刻保持警惕,不敢走进任何人心里,也不敢让任何人走进自己心里。
可是直到此刻,他才知道,早已有人不知不觉就已住进了他的心里。那个可爱的小侍女,那个像妹子一样时常在他耳边喋喋不休的小丫头,那个亲人一般细心照料他起居饮食的小姑娘。
不知不觉间,他已习惯了小荻的存在,习惯了一回到府中就看到她那欢喜的笑靥。
现在,他只想要小荻好好地活着,不计利害!
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