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沈女儿做的饭,我可要多吃些。”
“我也是!”
菜一个个的上,大伙儿看着口水直流。
“这整的跟国营饭店一样,看得我眼睛都花了。”最开始要帮着做饭的赵婶婶说了一句。
“我瞅着,国营饭店,还不见得做得出这个样子。”
满满一桌子菜,色香味都有。
几位同志不客气的入了座。
沈辉也让李金凤坐下来吃饭。
苏清晚不怎么饿,就盛了半碗米饭,舀了一碗汤,就着就吃饱了。
相反,沈辉的朋友们,比她能吃不少。
一盘白切鸡最先被消灭,再是红烧肉和樱桃肉。
周南浔:“这红烧肉绝了,外皮竟然弹牙,一点也不觉得腻!老沈,你有福气啊,闺女这手艺,啧啧啧,这要是我天天能吃到,得幸福死!”
沈辉笑了笑,“我闺女,自然是最好的!不过你别想天天吃,我都不能天天吃!”
“为什么?”周南浔一脸不解。
李金凤:“我没和爸住一起,而且过几天,我得回一趟南省,再回来,可能是年底的事儿了。”
说到年底。
就不得不提一件大喜事儿。
夏正远、齐玉兰,小宝还有简舒,再就是金娃和那个叫许薇薇的女同志,他们三个商量过了,结婚时间连在一起。
腊月十二的,十四的,十六。
彼此就相隔两天。
到时候,三个人的婚礼,李金凤都能参加。
“那可真是遗憾咯!”周南浔眼底满是幸灾乐祸。
沈辉虽然有些失落,但不会说半句阻止的话。
女儿是去奔事业的,他这个做父亲的,应该支持。
两个人说话的这么一会儿功夫,一盘樱桃肉,也快被消灭了。
周南浔意识到,不能再大意了,一句话也不说,和几位好友,专注的抢起了食物。
一顿饭,大家吃的都很尽兴。
饭后,李金凤又给大家泡了茶。
茶喝完,大家纷纷提出要离开。
沈辉也没有阻止,他早就和老友商量好了,中午吃饭完,他们就要离开,下回再寻机会聚一聚。
至于他,他要和女儿多点时间相处,说说心里话。
李金凤让沈辉等她半个小时,她将碗筷洗了,厨房收拾干净,又泡了一壶茶过来。
“我听说,你妈也会跟着你一起去那边?”沈辉问。
“恩!”
“你妈……还会回来吗?”
沈辉最怕的,就是张秀兰一去不复返。
若是那样,他……
“会的,我们今年的目标,就是生产,到年底就是宣传和推广,明年下半年吧,我会回首都开个服装厂,到时候会带妈一起过来。”
沈辉松了口气。
可一想到,这一分别,就是一年,他又觉得难受。
“待会儿,我要和你一起去陆家,我得见见你妈。”
这是最后的机会了,沈辉还想争取一下。
哪怕这一年不能见面,他也要争取到书信往来的机会。
“好啊!我妈和我小姑两个,不愧是那个年代过来的。”李金凤突然说了一句。
“怎么说?”
“他们两个是时代的见证者,当初穿过旗袍,也戴过钻石首饰。”